回到北欧

Filed at 2:39 am under 自己的事情 by biantaishabi

回国后朋友对我说, 你看, 老天就是会选择日期, 连选择你培训结束的时间都选的这么好, 二月二十二号, 到达的地方北京的二号航站楼, 你真是二得没治了。。。

虽然这天不是一般的二, 但是终于能盼来在休斯顿二个半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半月)的培训结束的日子, 自然还是十分高兴的,转眼工作也已经半年了。 听说长沙今年都已经雪大到成灾了, 想想我当年想在长沙堆雪人都想了二十多年, 始终没有如愿,今年我一不在长沙竟然雪灾了, 晕! 于是带着二十年没有堆雪人的怨念, 打定主意要在这个培训结束之后回灾区看看灾区人民,就当机立断地请了三个礼拜的假回国了。 回去以后长沙倒是艳阳高照, 雪也都已经早化了, 结果在二十五岁还是没有堆成雪人, 唉!满以为工作了半年妈妈会表扬我长大了一些, 成熟了一些, 没有想到会长沙一坐的士, 就把刚买两个月的手机给丢了……我妈说, 嘿嘿,我儿子果然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还和以前一样的蠢!然后又说, 你看是吧, 妈妈从小到大教你这么多事情, 你都没有一样听妈妈讲的,要是早听妈妈的话你就不会丢这么多钱包和手机了, 想当年你三岁的时候, ¥&××&%%, 你初中的时候,!@#¥%&×,你大学的时候,@#¥%, …… ……

听了妈妈的谆谆教诲, 我只好不断点头, 不敢说的是其实我想到了我读研究生的时候,买了一个手机, 用了一个礼拜就被我弄丢了, 这次好歹用了两个多月啊。 这丢手机事小,主要我在家里听周杰伦的歌,放到那一首“听妈妈的话”都不好意思听, 每次都偷偷的跳过去。 现代人就是这样变态, 一天不吃饭事小,一天没手机事大, 于是和妈妈一起买手机。 但是母子在这件事上又产生了严重分歧, 我开始发挥好多年工科的破推理思维, 说,总结一下我丢手机的原因, 就是我对手机不够重视, 如果我对手机足够重视, 以后肯定就不会丢手机了。 以前都是妈妈给我买, 丢了也没有感觉,这次手机是自己买的, 丢了已经开始有感觉了, 但是感觉还不够, 原因可能是不够贵。 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只有我今天买一台巨贵的手机这一条道路了! 于是拿出破釜沉舟的气概准备去刷卡。 我妈则说, 不行, 你的问题在于习惯太差, 平时也不小心,如果要拿人民币买感觉那就是蠢上加蠢了, 应该买个便宜的。 我说, 也是, 还是妈妈有道理, 于是挑了店里最便宜的一款手机,准备多买几个培养自己的“良好的习惯”, 当是时, 就被我妈指出了逻辑上的缺陷, “买几个”和“培养良好的习惯”本身就是矛盾的,因为“买几个”就相当于“准备丢几个”。

在进行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之后, 终于买回了店里面最便宜的手机。。。。一台, 发现比我之前买的那台手机好用多了, 因为之前那台不是在中国买的, 根本发不了中文短信, 只能打拼音, 于是十分的高兴, 认为这个买卖做的十分之好。

俗话说光阴似箭啊, 半年的工作都瞬间过去了, 三个礼拜的假期就更不用说了。 我觉得可能主要是没有写blog的关系,人这种动物对于时间没有任何的概念, 所以才会用箭啊梭啊来形容他, 所以才会用记日记这种办法来让自己对时间有点实际的概念,总之是觉得要多写blog了。 转眼已经到了三月十六号, 经过了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又回到了挪威, 满怀着对新生活的期望,即将要开始另一个半年的工作了。 当然, 还有一件事情不能不提, 还记得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转机的时候, 一个检查护照的人也说我, 他对我说,先生, 你的护照很多人都会碰到, 上面有很多细菌, 你如果咬着它, 那是很不卫生的!

One Response to “回到北欧”


Comment by
philewar
March 17th, 2008
at 9:27 pm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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