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d at 10:15 pm under 有趣的东西 and 读书 by biantaishabi
这次在Scarabeo 5上真是忙里偷闲看完了这本书,这本书还真是挺有趣的,有趣的地方在于作者例子都是可以在自己的身边或自己身上轻松找到的,虽然作者的语调也实在尖酸刻薄了一点…… 不过还真有点超凡脱俗的感觉,感觉他就是站在一个外星人的角度来观察地球人的, 所以才能这么冷静的来看有钱没钱这些破事。这本书是在一百一十年年前出版的,不过现在和那个时候好像还没有什么区别。 真书我记得小时候也看过, 但是翻了没有两页就没有兴趣看了, 觉得人类真傻比, 现在倒是兴冲冲的看完了, 不过结论还是一样的, 那就是人类真他妈傻逼。
话说有闲阶级, 就是平时不用辛苦工作也能养活自己, 而且还能体面的养活自己和一大家子人, 有大把的钱和时间。自古就有有闲阶级了, 比如古代的国王,领主, 骑士,武士。 这些人被认为是道德高尚智力超群也十分强壮的一群人, 处于社会上比较高级的阶层。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需要辛苦的工作, 这些人人数不多但是影响力却很大,久而久之自上而下, 整个社会就形成了这样的一种看法, 那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才是高尚的和光荣的,而整日辛勤劳动的生活方式是不那么高尚和光荣的。 作者是这样观察的:
处于掠夺的文化时期,在人们的思想习惯中,是把劳动跟懦弱或对主子的服从这类现象连结在一起的。因此劳动是屈居下级的标志,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男子所不屑为的。在这样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人们感到劳动是要降低品格的,这种观念相沿至今,并没有消失。正相反,随着社会文化的演进,这一观念已成为古已有之、无可怀疑的成规,已经得到了公理的支持。
今天的世界再也不是武士们和骑士们的时代的, 可是没有变的是人们的想法, 还有没有变的就是还是有很多像以前的武士们骑士们那样的有闲阶级。或者是自己聪明伶俐赚了一大笔家财, 或者是自己的爹妈就有一大笔家财,或者是中彩票中了一大笔家财, 就都是这个有闲阶级的人了。但是有闲阶级里大家也有差别, 于是大家的生活的最大驱动力就是和别人竞赛,或较。 比较的东西有两个, 一个是看谁比较有闲,另一个就是看谁比较有钱。。(当然, 由于自上而下的影响,穷人们也会比较)所以消费的目的就不是消费本身, 而是消费给人看, 有闲的目的也不是有闲本身, 而是有闲给人看。
摘抄一下“明显有闲”和“明显消费”两章的一些有趣的段落。 关于荣誉和自尊心的。
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还是不够的。有了财富或权力还必须能提出证明,因为尊荣只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财富有了证明以后,不但可以深深打动别人,使人感觉到这位财富所有人的重要地位,使人一直保持这个活跃的印象而不磨灭,而且可以使这位所有人建立起并保持一种自鸣得意的心情,在这一点上其作用也是不小的。除了最低的文化阶段以外,在一切文化阶段,一个普通的、正常的人,如果能够有一个“相当过得去的环境”,能够免于“躬亲贱役”,就会感到安慰,感到一种自尊心。关于坚决不劳动的。这种人对于纵然是极其轻微的体力劳动也深恶痛绝;这种牢固存在的感觉,对一切文化发达的民族以及在金钱文化上比较落后的民族说来,都是很熟悉的。有些人娇气十足,长期习惯于温文尔雅的作风,对体力劳动的羞耻感竟会那样强烈,以致碰到危急关头,甚至连自卫本能都会完全丧失。我们可以举个例,据说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宁可挨饿,也不肯用自己的手把食物送到嘴里。诚然,这也许是由于——至少部分是由于——酋长身上有着过分的圣洁性和不能碰触的宗教禁忌,……但是要晓得,这种禁条本身就是从对劳动的轻视或者把劳动看成与道义不相容的这类观念而来的;因此,波利尼西亚酋长们的举动,即使从宗教意义上来解释,也可以看出,它比表面上所看到的,实在更加切合于“有闲是光荣的”这个准则丧失了人生的意义而苟全性命,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关于礼貌
要懂得礼节,养成习惯,必须通过长期锻炼。高雅的风度、举止和生活习惯是出身名门望族的有效证明,因为好的教养是需要时间、实践和费用的,那些把时间与精力使用在劳动上的人是不能想望的。深娴礼节是一种一望而知,不待解释的证据,它说明这位有教养、有礼貌的先生的生活,虽然外人没有完全目睹,但可以断言是可敬地消耗在一些无利可图的成就的取得上的。归根到底,礼貌的价值在于它是有闲生活的确凿证明。反过来说,因为有闲是获致金钱荣誉的习惯手段,所以凡是希望得到一个能够过得去的经济地位的人,就不得不在精通礼节上下些功夫
关于代理有闲
在这样的原则下,就兴起了一个仆役阶级,其人数越多越好,他们的惟一任务是懵懵懂懂地侍候主人,从而证明他们的主人有力量消费大量不生产的劳务。于是在这 些仆役或寄食者之间发生了分工,这些人的一生是消耗在如何保持一位有闲绅士的尊荣这一点上。结果是,一部分人为主人生产财货,另一部分人,大都以主人的妻 子或正妻为首,则在明显有闲的方式下为主人进行消费,以证明主人能够经受金钱上的巨大损耗而不影响到他的富裕
关于代理消费
这种在饮食等等方面的质量上的越来越认真的辨别和挑选,不久就不仅影响到了有闲阶级绅士的生活方式,而且影响到了他的锻炼和智力上的活动。他现在已经不仅 仅是一个有成就的、勇于进取的男子,不只是一个有力量、有手腕、勇往直前的人物了。为了不被人看成是一个粗汉,他还得在爱好的培养上下些功夫,因为对消费 品哪些是名贵的,哪些是凡陋的,应当能够相当正确地加以鉴别,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为他的义务了。对于有闲生活中的种种事物——具有不同程度的优点的名贵食 品、男用饮料和随身佩带的饰物、合式的衣着和建筑以及武器、竞技、舞蹈、兴奋剂等等——他应当成为一个行家。审美力的养成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在这个方面 对这位绅士提出的要求,使他的有闲生活渐渐有了改变,他要在多少带些刻苦的情况下进行钻研,学会怎样在适当的方式下过他的表面的有闲生活。这位绅士必须痛 痛快快地消费恰如其分的那类事物;同时与此密切相关的一点是,他必须懂得怎样用恰当的方式来消费。他必须在恰当的方式下来过他的有闲生活。这就发生了前章 所指出的礼仪问题。高贵的风度和娴雅的生活方式,是应当遵守的明显有闲与明显消费的规范中的两个节目。对有闲的绅士说来,对贵重物品作明显消费是博取荣誉 的一种手段。但单靠他独自努力消费积聚在他手里的财富,是不能充分证明他的富有的。于是有了乞助于朋友和同类竞争者的必要,其方式是馈赠珍贵礼物,举行豪 华的宴会和各种招待。
关于家庭主妇
这里出现了一种奇妙的反常现象。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在下层中产阶级中,处于家长地位的已经没有伪装有闲的余地。由于环境的逼迫,有闲已经废置不 用。但是中产阶级主妇,为了家庭和家主的荣誉,仍然要从事代理有闲的业务。在任何现代工业社会自上而下的社会等级中,主要事实——家主的明显有闲——的消 失点比较高:就是说,这一现象不一定在最低的社会等级中才不存在。中产阶级的家主,迫于环境,不得不退而依靠自己的双手谋生,他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在很大程 度上带有生产性,今天的一个普通商人所处的地位就是这样。但派生事实——由主妇表现的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以及由仆役们表现的辅助性的代理有闲——仍然是 现在的时尚,出于对荣誉的追求,这样的习俗是不容忽视的。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一个男子刻苦耐劳,尽力工作,为的是使他的妻子可以在适当的方式下,为他执行当 时一般要求的那种程度上的代理有闲。
关于 自上而下的影响
这种由中产阶级和下层阶级的家庭实行的代理消费,不能算是有闲阶级生活方式的直接表现,因为属于这类金钱等级的家庭已不在有闲阶级的范围以内。我们无妨这 样说,有闲阶级的生活方式在这里获得了次一级的表现。就荣誉这一点说,有闲阶级在社会结构中是居于首位的;因此其生活方式,其价值标准,就成了社会中博得 荣誉的准则。遵守这些标准,力求在若干程度上接近这些标准,就成了等级较低的一切阶级的义务。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界綫已经变得越来越模 糊,越来越不确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层阶级所树立的荣誉准则很少阻力地扩大了它的强制性的影响作用,通过社会结构一直贯串到最下阶层。结果是,每个阶层 的成员总是把他们上一阶层流行的生活方式作为他们礼仪上的典型,并全力争取达到这个理想的标准。他们如果在这方面没有能获得成功,其声名与自尊心就不免受 损,因此他们必须力求符合这个理想的标准,至少在外貌上要做到这一点。
另外一章关于高级服装和高级服装的仿制品的
我们对于事物的美观与适用的感觉深浅大体上是随其代价的高低为转移的。除了少数无关紧要的例外,我们总觉得代价高的、手工制的服装用品,在美观上和适用上 比代价低的仿造品要好得多,即使仿造品模仿得十分高明,这个观念也不会改变——因为仿造品之所以会使我们发生反感,并不是由于它在形式上或色彩上、或者在 视觉效果的任何方面有什么欠缺。仿制品也许与真品惟妙惟肖,非经最精密的检验不易察觉,然而一经察觉,它的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都将一落千丈。不但如此,被 识破的服装上的伪制品,其审美价值的降落程度,大体上将同伪品代价低于真品代价的程度保持同等比例;这个说法或者不大会引起异议。仿制品在审美立场上失去 了地位,因为在金钱的等级上它的地位是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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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的意思是说大概我们都是演员, 我们生活的目的(或者是很大一部分目的), 是为了赢得周围其他社会成员的尊重, 这样我们就必须有“和我们的阶级相匹配”的消费。 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得满足感以及周围人的尊重。 不过这总归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因为除非你是世界首富, 否则你的”和你的阶级相匹配的标准“就总是稍稍高于你的消费水平的那一个水平。 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赚的钱多了, 可以让你翻身上升一个阶级, 这个时候可以狠狠的爽一阵子, 不过过了一阵子习惯之后, 就会重新再次提高自己的标准。 我们从生下来接受到的这个世界的刺激就告诉我们, 想要幸福的人生, 就要痛快的消费, 不过这本书告诉你, 消费并不能保证你的幸福。因为前述幸福的真谛不是消费而是比较, 前一阵子看到的“上海生死劫”里面也有提到这个, 女主人公在解放前就应该算是生活不错的, 解放之后, 生活水平其实并没有提高, 但是可以女主人公得意的程度提高了。 多次引用别人的话说他们家是“上海的一片绿洲”, 就是因为其他的上海的以前的有钱人都被迫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 到文革之前有他们那种生活方式的人在上海掰脚指头都可以数过来了。
看过一本书叫”大萧条的儿女“, 说得是三十年代大萧条的事情。 如果你认为在萧条中一个家庭没有饭吃的时候, 最后的钱都会用来改善伙食, 那你就错了。 因为里面有个调查, 说是萧条前的中产阶级, 就是生活极度困难, 就是那种饮食上的困难, 也会拿出在他们的生活费中算是相当大的一笔钱来粉刷他们的房子, 告诉他们的邻居他们过的不错。
Filed at 11:28 pm under 科学家们研究的东西 and 读书 by biantaishabi
这是又一本说男女差异的书。 在豆瓣上找书, 第一次发现竟然没有我看的书, 于是终于第一次在豆瓣上添加了一本书。
作者的基本观点就是男女的差异来自生理上的差异, 是天生就存在且是无法改变的。 一些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主张“男女完全平等” , 说男女的性别差异都是社会构造的, 社会文化把男孩当成男孩养女孩当成女孩养, 就造成了现在的男女差异。 假设如果将一个女孩当成男孩来养, 所有的人也将他当成男孩来看, 这样的女孩就可以和男孩完全一样, 性格也会完全一样, 做的事情也会完全一样。 这边书并没有否认社会文化对男女的影响, 但是反对这种男女除开生理就无差异的看法。
书里面写到男女的差异是硬件上的差异, 脑子里面的回路都完全不一样, 所以再怎么改变输入都不能把输出反过来。 比如说男女做数学题和做语文题目时候的大脑扫描显示, 男人在做数学题的时候, 会在大脑的某一个区域集中思考, 而女人则会运用大脑的两个半球, 用整个大脑来思考。 结果显示, 这样左右脑并用对解数学题没有太大帮助, 男人在这个测试上面要胜过女人。在空间感, 方向感方面的测试也是男人胜过女人。 而在做语言方面的题的时候, 女人的优势就会比较明显。
而造成这种硬件区别的是还在妈妈肚子里面的时候小孩的睾丸激素决定的。 小孩还很小的时候, 比如还是受精卵的时候, 男女是没有区别的。 都是一个模板, 在怀孕开始的日子里也是这样, 只是在一个关键时期, 男孩的睾丸激素水平会升到女孩水平的十倍左右, 这个时候男女两性的胚胎才开始有不同。这倒不是什么新鲜的新闻了, 网上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信息。 长大以后, 这个跟睾丸有关的激素也会影响到人一辈子, 导致男女的思维和行为都有不同。 在小时候, 一般的情况是男孩比女孩要吵事的多, 总是喜欢动来动去搞破坏。 书中说在美国和英国被诊断为多动症的小孩当中, 女孩的数目只是男孩的一个零头。 长大以后也当然也会有不同, 一般那种特别好斗, 争强好胜的男人, 总是睾丸水平比较高的。 想想也有道理, 从大家说的脏话里面也可以看出。 说一个人胆子大的时候, 也会说这个人有big balls。 两个男人争斗起来也说:“你认为你有bigger balls?” (有时也说dick, 不知道dick大小和ball的大小有没有关系, ball的大小和激素水平有没有关系)不过话说回来, 这个激素水平太高的人也很苦恼, 那就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小孩在学校里闹得鸡飞狗跳的都是这一型。 还有在强奸犯中, 调查发现他们的这个激素水平都比普通人要高。 有的地方甚至给他们打针来降低激素水平, 来抑制他们的性欲。 看到那些球场上横冲直撞的大老黑, 估计都是激素水平比较牛逼。 这样也不难理解科比家有娇妻还要去强奸别人;打橄榄球的辛普森控制不住自己杀妻;玩足球俱乐部和政治的贝鲁斯科尼七十岁了还搞遍(或者试图搞遍)意大利美女(被录音之后还轻松承认自己搞了, 只是没有付钱, 说自己做这种事情从来不付钱, 就是为了征服)
男人就是比较喜欢争斗的感觉, 小时候就打架, 长大了就打球, 而再大一些不能打球的时候就自己看球。 如果小时候打过架的应该就知道把人打到在地的快感, 打球的也知道赢得冠军的兴奋之情, 看球的也明白自己的球队夺冠时候激动的情景, 都是语言形容不出来的兴奋。 女人就理解不了为什么男人会对很多人争一个球这么有兴趣, 就像男人无法理解女人对化妆品和包包有兴趣一样。 相对而言, 男人喜欢争斗大过合作, 而女人则更喜欢合作, 更喜欢分享他们的感情。 女人一定要有几个要好的闺密, 从小时候起, 女人就比男人更善于倾听, 更善于沟通交流。 比如几个女人一起讨论一个问题, 女人们就会考虑到各方面的感受, 最后拿出或者试图拿出一个让东南西北都感到被照顾的解决方案来, 而男人就很少会这样体贴。
但偶尔也会有假小子和娘娘腔, 书里面竟然也有解释。 里面已经说过男女的分化是在妈妈肚子里面一个关键的时期里面的睾丸激素水平决定的。 但是如果当时女的激素水平过高, 但是没有达到“让他足够变成男人”的那个水平, 这个女人的大脑就有男性化的倾向。 或者相反, 一个男人的大脑就会有女性化的倾向。 书中作者宣称他研究了一些假小子的出生前的关键时期的睾丸激素水平, 证实了这一结论。 (只是没有写他们怎么找到这些“关键时期的睾丸激素水平的”) 书里面写到有这样一个例子, 一个小孩, 从小就被认为是男孩, 生殖器也是男生的, 但是他却一直都很困惑, 从小就喜欢玩洋娃娃, 和女生玩。 最后长大之后发现自己还是喜欢男人, 最后给自己做了一个手术, 完全彻底的变成了女人, 反倒完全没有以前的困惑了。
书里面还有另外一些观点, 比如现在学校的女性化导致现在男生的学习普遍不如女生, 也挺有意思。 书里面不同意女权主义者男女完全相同的看法, 觉得最好的男女平等就是要承认男女之间的差异, 然后再平等的对待。 有评论说这本书把一切都卡通化, 过分简单化人的想法。 我觉得这也是研究这种复杂问题必要的办法, 人的思想感情这么复杂, 不把它拆解得简单一点分析, 那就一辈子也分析不清楚了。
Filed at 5:55 am under 读书 by biantaishabi
其中很大的篇幅都是在说打仗的事情,从开 战前的背景, 双方的战斗序列,战斗的经过等等都十分的详细。 让人可以了解到不少当时军阀混战, 抗日, 战后国共内战, 以及白黄李三人在广西的情况。 让人不得不承认白崇禧打仗还是很牛逼的。 只是其中很多事情都语焉不详, 比如蒋桂战争都没有写, 只是在书中写其他人物比如俞作柏、李明瑞的时候顺带提到了一下。 36年的两广事变也是提到了一下, 把自己写成了调和蒋介石和李宗仁的重要人物。其他和蒋介石不合作的事情, 比如护送红军过境, 好像在书里面也是一笔带过。
不过看看他当时的情况就能理解为什么是这样了。 内战后期, 桂系的军队差不多被消灭干净了。 李宗仁也以代总统的身份到了美国, 到了那时既没有实力也没有利用价值, 蒋介石用行政院长之职为诱让他飞到台湾之后就只是委以虚职, 最后都牢牢的监视起来。 真本书就是台湾的中央研究院的人在他生命的最后这一段采访他而写成的。 最后看来这本书除了记录白崇禧一生经历之外, 最大的功能是向蒋介石表忠心一样。 自己认为自己一生都对蒋介石忠心耿耿, 最后自己这样完全都是因为李宗仁飞去了美国。 或许他还真是这样想的, 难怪周恩来说他是打仗很行, 但是没有政治头脑。
不过当局者迷, 当时看清也许也不太容易, 但是看到自己的老搭档都带着代总统的职位飞到美国去了, 我是白的话早就wosiwosi(每日长沙话讲座: wosiwosi就是赶快的意思)跟着过去了。 可能确实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书里面也提到自己做寓公根本就没有足够的钱。 清廉成这样, 在当时也不容易了。 结果自己去了台湾, 弄得自己最后几年都不爽。 对比李宗仁回忆录, 就比较有意思, 两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 回忆起来的气势都不一样了。 不过李先生的回忆录其实都挺好的, 就是把自己回忆得太完美了, 大家都会他是估计塑造自己的形象, 但是我觉得没准他死的时候心里还是这样想的, 这样想想人这一辈子活得还是蛮爽的。
Filed at 2:32 pm under 读书 by biantaishabi
看这本书是因为前不久看到了作者郑念的讣告。前面的维基链接可以看到她个人的简介, 但是里面竟然没有美女的照片!

左边的是她的女儿, 上海电影制片厂的演员, 在文革的前两年就被害死了。 右边是她自己, 因为莫须有的罪名入狱六年半, 但是顽强的活下来了。 老公倒是在文革前就死了, 幸运的逃过一劫。 这本书的看点一是她对身边的各种人和事的观察的细致入微, 二是她自己在重压之下的心理活动。
她虽然是个中国人, 但是多年在外留学工作, 老公也是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 思维做事行文都感觉倒是像个外国人。 (书也是先用英文写然后翻译成中文的) 回到上海后也是完全西方的生活方式, 应该是当时上海的比较富的一家, 老公是壳牌石油的中国代表, 在老公死后, 她的工作就是新任中国代表的助理, 家里住着静安的一个小洋房, 在文革前还有保姆, 园丁和厨子。 (她自己对这一点也很得意, 在书里也多次提到) 她对文革当然不会有参与的热情了, 所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 倒是对所有身边的人, 热情参加的, 被迫参加的, 被迫害的都有冷静的观察。 她本人对时局也有敏锐的看法, 在狱中就能从人民日报的文章上面看出政治风向的变化, 还能说给看牢房的人听。
然后就是她在牢里一个人坚持六年半的经历。 她在牢里的经历虽说不是文革里面最惨的, 但是也肯定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我在看的时候就经常想, 我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样想, 会怎么样做。 看完后得出的结论是, 我跟这个照片上看起来柔弱的女人的忍耐力差的不是三五倍, 我估计我的最有可能的下场就是自杀了。 像亮剑里面的李云龙最后的结局一样, 不过说好听点是“士可杀不可辱”, 也可以说成是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吧。 在狱中被安排了一个间谍的罪名, 但是在拷问中从来也不承认, 最后过了六年半将他从监狱放出去的时候也不承认, 结果自己自愿留在监狱里面, 是被人从监狱里面用强力推出来的。 不过监狱里并不是那么好玩, 她在里面由于饮食不行, 体重减轻了三四十斤; 由于酷刑手也差点残废掉; 还有子宫大出血, 当时都以为是癌症了; 没有人说话, 只好与狱卒斗嘴来“取得与人交流的机会”。
看完之后觉得对这个女人只有佩服, 如果你还抱怨现在经济危机生存不易, 建议看看这部本书。 像我这样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人如果像了解当时的情况, 也建议看看这本书, 可以想想怎么才能避免那样的悲剧重演。
Filed at 10:25 am under 读书 by biantaishabi
这本书是叫长沙白茉莉, 看名字就是长沙人写的。 而我这个长沙人在长沙的黄花机场等飞机的时候, 看到黄仁宇竟然也写小说, 正好飞机晚点, 就买了这本书看。 结果发现历史学家写小说还是挺好看的, 看到一直到北京下飞机也放不下手来。 当时买书的时候倒不是觉得历史学家的名声怎么样, 主要是看到这本书写的是二三十年代上海滩的冒险故事, 黑帮美女共产党还有刚毕业的青年学生(就是书中的“我”, 长沙人)都搅到一起, 让当时刚刚看完一本酸死人的爱情小说的另一个长沙人有想阅读的冲动。 而且作者看来也是经历过上海滩的风风雨雨的样子, 读起来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书本来是用英文写的, 后来是被人翻译回中文的, 里面各种长沙话上海话真是难忘译者了。(虽然长沙话翻译得不怎么样……)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学校的青年, 也就是“我”了, 也就是一个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 普通人在学校的时候当然就是天天想着女人了, 在学校的时候由于喜欢一个美女。 为了接近美女, 就进了那个女生去的一个地方, 叫做马克思主义讨论小组。 虽然“我”和里面的人不是很谈得来, 但是为了恋爱也没有办法, 只好呆在里面。 但是不想梦中情人体弱多病, 过了几个月就病逝了。 正在晴天霹雳的时候, 党组织来了一个人派他去上海, 将江西苏区弄到的金子去卖掉支援革命。 “我”自己虽然不想去, 但是组织的命令(而且组织表扬他是自己请愿去的, 这自然是另一个人以他的名字打的报告), 而且想到也从来没有去过上海那个花花世界。 也不知道这个任务到底有多危险, 于是就拿上五六百件黄金首饰, 将他们藏在身上, 就上路去了。
我开始还以为那个校园美女就是这本书里面的“长沙白茉莉”呢, 想到这本书名里面的女主角竟然在书被翻了没有20页就死掉了, 真是可惜加上奇怪啊。 后来才知道长沙白茉莉是另有所指。 “我” 一路上当然是历经艰险。 而且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将金子独吞, 因为路上就自己一个人嘛, 路程还那么长。 但是“我”就是这么正直, 加上还是对革命忠心耿耿, 最后还是虽然提心吊胆, 但是也没有经历什么大风险就来到了上海。 根据组织提供的地址, 找到了接头卖金子的人。 到了以后发现是小洋房, 发现里面的女主人“王太太”(竟然也是叫王太太!)竟是自己在长沙认识的人。 此人当然是千娇百媚, 但是在长沙名声并不太好, 因为总是为了钱和有钱有势的人混在一起。 但是自己也并不在意身边的风言风语, 自己过得蛮爽的就好了。 旁边还有不少人也听羡慕她, 毕竟人家也是有天赋生得一副好皮囊才能过这样的生活的啊。 好久不见, 竟然到了上海变成了王太太。 于是把金子交给王太太, 后来才知道王太太现在当上了上海滩老大杜月笙的情妇, 倒是十分的风光, 这批金子就是杜月笙私底下帮助共产党处理掉买成现钱的。
费了老大的力气从全身的各个地方把金子找到一件不差了以后, 终于松了口气, 住到了一家旅馆里。 由于剩下了几个路费, 决定出去玩一玩。 到了上海逛了一下, 才发现花花世界是这样的好玩,见到了好多以前都没有想到的西洋玩意, 但是繁华的大街上就有人过得滋润得不行, 有人却连饭都吃不上。 也许是白茉莉将他在衣服里面费尽找金子的样子告诉了杜月笙, 黑帮老大竟然请他吃饭…… 如此这般, 党组织又派他潜伏到上海, 以读书考大学为掩护, 准备接近杜月笙。 不过去了以后到是连黑帮老大的毛都碰不到了。 自己倒是怀着革命的热情去大街小巷的转去找寻青帮的蛛丝马迹。
期间各种冒险+爱情故事+别人的爱情故事, 最后发现派自己出来的那个共产党老板已经叛变了, 这时候杜月笙遇上工人罢工, 就正好找他去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他倒是去了。 起初是不愿意去做这件事, 但是杜月笙一番讲道理, 就觉得工人闹得确实太过分了, 觉得这样自己也是去做好事。 于是在杜月笙的安排下, “我”在整个过程中扮演了一个也不算太关键的角色, 罢工也被瓦解了。 但是自己却被共产党人当成了叛徒, 遭到追杀。 过了这次以后, 老大还安排了自己的养女嫁给他!
于是又接触到了组织里面各种各样的人, 看他们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自己又又被派回长沙去运送共产党的金子, 但是这次差点没有把命送掉, 回来发现那个他的老婆已经跟人私奔了。 自己也由于白茉莉的关系差点又被杜月笙追杀, 于是赶快一个人什么都没有带, 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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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完发现最有意思的都不是“我”这个冒险得和007有一拼的经历, 有意思的是以“我”–这个屁都不懂的小孩在上海的观察到的众生相。 每个人也都不是圣人, 大概都有些私心, 有些胆小怕事, 却又不甘平凡。 所以大家在自己所处的那个环境下, 做出来的各种奇怪的举动其实在当事人看来也属正常。 书中的“我”也是这样。 书中一直想表达的大概就是这么一种意思, 我这样迟钝的人也看出来了, 这样倒是和黄仁宇的历史观一样了。 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个小说的作者其实是不经常写小说的理事学家。
不过想想也真是好玩, 你说我要是变成了白茉莉, 有着天使面孔, 还有丰乳肥臀加上细腰, 以及各种娇媚, 什么都有只是缺钱。 我会不会也让青帮老大天天晚上来干我来换取荣华富贵呢~~
问题: 潜伏里面有一个坚持信念的共产党员, 这里有一个不坚持信念的共产党。 你喜欢谁呢?
估计大多数人呢还是喜欢潜伏里面的那个人, 因为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很少存在, 和大家喜欢超人, 蝙蝠侠, 原振侠, 项少龙是一个道理。